导航切换

联系电话:
0592-7692115

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 >> 校企合作 >> 合作信息

厦门日报:校企共同培养 企业员工入职即入学

浏览:169 日期:2021-10-25


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离不开技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厦门市技工院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鼓励技工院校承担更多社会技能培训服务,通过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工作,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看。

  强化实践技能培养

  专业设置将更贴合实际

  《管理办法》共分十章,从招生宣传简章的注意事项,到明确学生培育方向、科学设置授课专业都一一涵盖。

  从《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接下来我市将更强化技工院校的实践技能培养。包括师资结构比向实践技能倾斜,明确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2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同时鼓励技工院校聘任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业兼职教师。其次是突出专业课教师的企业实践要求,明确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优先安排到企业实践。

  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管理办法》要求技工院校开设的专业应紧密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具备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价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够持证上岗,尽快融入企业生产。

  企业新型学徒制

  解决人才储备难题

  企业员工入职的同时,也在技工学院入学——这是我市正在重点推进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企业的员工参加技工教育,由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在解决企业人才储备的难题的同时,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还能吸纳企业生产中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标准,学校的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人才培养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变化。

  《管理办法》提到,技工院校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当主动发挥专业技能专长,承担社会技能培训服务,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培养、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创业服务等活动。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便是其中的重点项目之一。

  【数据】

  我市目前共有技工院校9所,其中:公办1所,即厦门技师学院;民办8所,分别是福建省鸿源技术学校、福建省诚毅技术学校、厦门市商贸技术学校、福建省机电技术学校、福建省中天技术学校、福建省鹭岛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海西职业技术学校。目前在校生两万三千多人,教职员工1200多人。

  (来源:《厦门日报》2021年10月19日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