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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引领计划的认识与建议

浏览:96 日期:2021-11-21

校企合作引领计划的认识与建议

——《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学习体会之二

黄景容

 

人社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拟实施4个计划的第二个是:“校企合作引领计划”。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打造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

2.编制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指南,推广汇编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

3.结合职业技能竞赛等交流活动搭建校企合作对接平台。

4.支持集团化办学、引企入校、企业办学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

5.加强对参与举办技工教育的大中型企业的服务指导。

6.支持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

7.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技工院校评价体系。

8.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院校在相关项目建设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办学的基本模式、基本制度,决定技工院校能否生存和如何发展的生命线。推行校企合作引领计划,就是要求所有技工院校从关门自我培养的办学模式向校企合作培养的办学模式转变,做到两个100%学校专业100%开展校企合作;各专业学生100%接受校企合作培养

校企合作引领计划实施的主阵地是学校。每一个技工院校都应当以校企合作为引领开展学校工作。

一、合作资格的引领

校企合作的开展和持续运行都是有条件,讲资格的。企业属经济基础,学校属上层建筑。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学校追求社会效益。企业是用人单位,学校是育人单位。学校办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保护;企业运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护。企业与学校的单位属性、设办目标、业务功能、社会分工等各不相同,双方都是法人单位,法律地位平等。企业需要新员工,就去市场招聘,可以不与学校合作,尤其是在“需要的培养不出来,培养出来的不需要”(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讲话)的情况下。

在既无利于企业,又无任何补偿的情势下,企业凭什么要付出那么多时间、人力、精力、财力与学校“共招学生员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

学校若不具备合作的资格,连浅层的校企合作都不能正常开展,何谈引领?因此,校企合作引领计划的实施,首先要在如何具备合作资格方面实现引领。只有这样,“引领”才具有雄辩性和说服力。

二、合作落脚点的引领

校企合作的目的是实现双方共同培养。共同培养的对象是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毕业生。从学校方面看,校企合作的动机、目的、价值均不在于学校为企业做了什么,为企业做了什么都只是手段,动机、目的、价值在于通过种种措施,在让企业获得好处并认为值得合作的前提下,愿意与学校“共招学生员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八共”之中,“课程开发”出来的教学内容“培养模式”中的教学过程是校企合作的落脚点。由于是校企双方合作开发的课程,于是,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由于是校企双方合作创建的培养模式,于是,教师的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有了这两个对接,校企合作的质量就有了保证。有了这两个对接,学校的办学质量就有了保证。校企合作的目的就达到了。校企合作引领计划的实施应该在这两个落脚点发力。只有这样,“引领”的工作才能方向正确且名副其实。

三、成效评价的引领

本计划规定: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技工院校评价体系”。实施好这一项工作并不容易。

首先,建议考虑校企合作广度的考核。广度,指校企合作涉及的业务面。学制教育领域之外,还要考核校企合作在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三个方面的业绩情况。即校企合作成效评价范围,应以学制教育为主,兼顾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

职业培训方面,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不能只靠学校教师,也要有50%左右的企业兼职教师;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建设,若没有企业人员参与,课程内容就很难实现与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对接;培训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若有制度保证由企业实践专家参与,培训质量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含水量”那么高,“逼得”劳动者不想浪费时间参训。

技能评价方面,学校对本校学生的技能等级评价,不能仅靠本专业教师,也应有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才能体现客观公正;学校针对社会劳动者、大学生等群体的技能评价,如果与企业合作进行,就更具有权威性;学校还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对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等级水平的评价。

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无论是创意培训,还是试创业培训,单靠学校教师也不够,与企业相关人员合作开展,效果会好许多。

其次,建议考虑校企合作深度的考核。深度,指校企合作对教学质量正面影响的程度。在拙著《高等职业教育概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里,我主张校企“十共”合作。只要达到“十共”,校企合作就有深度:共招学生员工、共提员工水平、共克技术难关、共研新尖技术、共参专业建设、共建课程体系、共设实训基地、共组师资队伍、共评教学质量、共促实习就业

“十共”有两个特点:一是企业直接间接获益项目多,达6个;二是企业受益项目置于学校受益项目的前面,目的是让企业先受益。让企业先受益是校企合作得开展、能持续、有深度、呈实效的根本保证。企业先受益,学校才受益。企业不受益,学校难受益。道理都懂,做起来难。让企业先受益不容易,学校得有本事。这本事建立在“门槛”的基础上。不具备合作“门槛”的学校只能看企业的“脸色”行事,顶多搞断断续续的表层合作。具备合作“门槛”的学校,企业得看学校的“眼色”行事,搞互利双赢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学制教育领域,评价一个学校校企合作的成效,考核的项目可以很多,但能让企业先受益的“十共”应是其中之一。

四、联盟(集团)的引领

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新的平台。平台的核心主体是院校和企业,此外,还有政府、行业协会、其他社会组织等配合类主体。各相关主体自愿组成技工院校办学共同体。这类共同体的根本特点是抱团取暖”;运行特点是“耕好自留地”+“效力合作社”;形态特点是不可能太紧密,也不应该太松散。

联盟(集团)的引领应在运行业务方面有所调整。联盟(集团)的运行必以校与企合作、集团与行业合作、集团学校企业三者联通为常态,业务应涉及学制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四个方面。通过校企双方一些常态化业务,从广度、深度、效度三个方面将办学共同体“箍”起来,成为命运共同体

建议从“十四五”开始,我国技工教育的联盟(集团)能够履行学制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四项职能,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学制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创业服务四大业务,在全国技工院校推倒生源、资金、待遇“三座大山”“压迫”,在职业教育学历导向浪潮中,“冲破重围”,异军突起,成为稳步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新的“抓手”。

职业培训方面,职业培训应成为联盟(集团)与学制教育比肩并重的核心业务被精心谋划,被业务相连、优势互补、齐头并进;不仅要用活用好各级政府职业培训政策,而且要善于设计和提出好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创新职业培训政策;在全日制教育生源空间不断趋紧的形势下,从职业培训领域千方百计大力发展非全日制生源,千方百计做大非全日制技工教育规模,千方百计筑起坚固的“培训长城”,以前所未有的职业培训规模和源源不断的培训资金弥补学制教育的规模和资金的不足,在非全日制教育领域为所在地区培养各种各样合格的技能人才。

技能评价方面,技能评价业务应成为联盟(集团)新拓展的一项“占领制高点”任务,让联盟(集团)里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成为政府、劳动者和社会最可信赖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诚信和质量为立足点,以严格的技能评价方式形成制度,“生产”足够“含金量”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社部、教育部都在管,已经相当混乱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领域里,筑起一道“评价长城”,拯救已经下沉并将继续下沉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声誉。100个技工教育联盟(集团)联结成为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长城”。(完)